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兵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兵教函〔2024〕3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兵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贯彻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深化“四新”建设,开展能体现我校水平和特色、具有示范性和应用性的课题研究,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
二、立项范围
本次拟推荐立项设置兵团级重点项目10项和一般项目50项。学校可根据整体申报情况和评审情况灵活调整项目推荐数量。
本次教改项目立项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本科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是指根据部分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而进行的研究,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
申报项目选题范围请参照《2024年兵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不同学科专业、课程以及自身所从事工作的性质与特点,在《选题指南》范围内选择题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每位成员当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单位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联合申报,非主持人单位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均不包含主持人)。项目组所有成员都必须具备完成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3.近2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4.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
5.2021年以来有终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此次项目。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1.本次项目采取不限额申报、学院评审推荐、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的方式进行立项。
2.学院应综合项目研究方向性、科学性、创新性等因素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高等教育研究所。
3.项目立项结果以兵团教育局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五、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即2024年7月至2026年7月,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需由项目主持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2.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加强研究过程的管理与督促,项目所在单位应创造条件,为研究项目提供便利与支持,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3.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因工作调动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确需变更项目主持人及成员的,应及时确定新的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并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学校审批后备案。
4.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终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任务的,学校将收回已拨款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需在5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院级评审,高等教育研究所根据各单位院级评审总数量确定进入复审项目数量。
2.进入复审项目采用网上评审的形式,由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进入复审项目申报者填写的《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张于左侧装订成册)和电子版,以及对应活页(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A4打印,不装订)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对应活页经高等教育研究所审核后方可上传至评审系统。
3.各单位需根据院级评审结果顺序填写《2024年塔里木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4),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于5月31日前(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
4.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行政楼212室
电子版发送邮箱:1007605979@qq.com。
联系人:张景川、田昕 联系电话:0997-468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