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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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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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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根据《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377号),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级教改项目以学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增强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25年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原则

校级教改项目应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动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要求,以全面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部署和学校发展规划总体目标为核心,坚持守正创新、系统集成、突出重点,着力研究和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范式、新举措,把改革落在实处、引向深入,产出一批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以改革创新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和一流大学建设。

三、项目类别和立项计划

(一)项目类别。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分为“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二)立项数量。202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计划立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10项、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60项。

(三)经费资助。“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资助经费2.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5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8万元/项。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鼓励跨单位、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已列入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或创新成就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主持人须为学校在岗在册教职工,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必须按照项目计划完成研究和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具有三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3.申报项目主持人同年度不得同时作为其他申报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承担或申报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3项;申报当年尚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当年校级教改项目。一般项目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含主持人),重点项目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

(三)限制立项的情形,按照《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执行。

五、申报程序

校级教改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由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后,拟立项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公布。

各单位对申报项目实施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择优推荐,并按照项目研究价值、预期成果等进行排序,经公示后上报。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骑马装订。

2.《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由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二)报送要求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申报材料中需签名处必须为本人签名。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513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2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陆老师  09974680196

电子邮箱:gjyjs@taru.edu.cn


附件:1.2025年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

3.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评估中心)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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