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新进教师快速适应高校教学岗位要求,夯实教学基本功,提升课堂教学能力与育人水平,规范教学行为,保障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5年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学校新入职且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含辅导员转任专任教师)、新取得授课资格且开始授课的辅导员。
二、组织单位
本次教学能力提升演练活动组织实施主体为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统筹协调演练活动各项事宜,确保活动有序、高效推进。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务处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检查各教学单位演练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组织开展演练观摩活动。
三、演练内容与要求
(一)演练内容
本次演练由教学设计(25分)、课堂教学(75分)两部分组成。
1.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是指以1个学时为基本单位,对教学活动的设想与安排。主要包括课程名称、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思想、课程资源、教学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工具、教学安排、教学评价、预习任务与课后作业等。参演教师需准备一门任教课程全程的教学设计方案和PPT,专家对整套教学设计方案及PPT进行评审。
2.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参演教师需提前准备10个教学节段(教学节段是指连续20分钟课堂教学所需要的教学内容,教师需准备相对应的10个课堂教学节段的PPT,课堂教学内容要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对应、一致),专家从中随机抽选一个教学节段,由参演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展示。专家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评审。
(二)专家评审指导
各教学单位需组建由校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学名师、资深骨干教师等组成的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对新进教师的教学演练进行现场打分、现场点评、现场指导,确保评审客观公正,切实起到检验新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效果,帮助新进教师提升进步。
(三)演练观摩活动
高等教育研究所根据各教学单位演练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选取1-2个教学单位,组织全体教学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四)优秀教师评选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推选出本单位“优秀新进教师”(按本单位参演教师总数的10%进行推选,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3),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备案,学校将统一进行表彰。
四、工作安排
(一)筹备安排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演练实施方案,明确演练时间、地点、评审专家组组成、参演教师清单等,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并于5月20日将实施方案报高等教育研究所备案。
(二)演练实施阶段(5月21日至6月17日)
各教学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开展教学能力提升演练活动,规范做好过程资料留存,充分发挥专家引领、点评、指导作用,对参演教师进行逐一点评、精准把脉,直面指出教学短板与薄弱环节,针对性给出优化改进建议。各教学单位开展演练活动过程中,高等教育研究所择优选取1-2个教学单位作为示范单位,组织其他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教务办公室负责人及新教师代表进行观摩学习。
(三)总结宣传阶段(6月19日前)
各教学单位完成演练活动后,及时梳理演练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在单位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演练相关新闻报道,宣传演练成效及优秀教师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6月19日前将演练活动现场照片、工作总结及参演教师得分情况汇总表、优秀推荐名单报高等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及时对全校活动开展进行工作总结、宣传报道和优秀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教学能力提升演练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新进教师培养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演练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积极参与,认真准备
全体新进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演练,主动参与,认真打磨教学设计,刻苦练习教学技能,充分展现自身教学潜力,通过演练不断提升自身教学能力。
(三)严格规范,强化督导
各教学单位须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规范演练全流程操作,严守评审标准与工作纪律,确保演练评审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学校将对各单位演练组织、评审实施、过程记录等情况开展随机督导抽查。
(四)按时完成,及时上报
各教学单位须严格遵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演练筹备、实施、总结等各项工作,确保各环节任务按期落地、不拖不漏。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整理、汇总与报送工作,按要求准时上报演练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做到内容规范、数据准确、报送及时,保障学校整体工作高效衔接、有序推进。
附件:1.塔里木大学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演练活动评分表
2.参演教师得分情况汇总表
3.各教学单位“优秀新进教师”分配名额一览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评估中心)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