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我校实验技术人员不断更新实验教学新理念、改进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本科实验教学效果和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塔里木大学第七届实验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有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员均可参加比赛。
二、竞赛组织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实验教学竞赛领导小组与评委组,负责本单位初赛的组织、评议工作,评委会成员应不少于5人。决赛评委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三、参赛程序
实验教学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决赛由学校组织。
(一)预赛时间及预赛要求
1. 预赛时间:2023年4月—5月。
2. 预赛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检查参赛课程的整个实验教学环节。
(2)各教学单位根据参赛教师的授课时间组织评委随堂听课,集中评议后由评委评分,评议意见要及时向参赛教师反馈。预赛期间无实验课的教师可由各教学单位另设课堂。
(3)预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按学院预赛参赛人数的30%评出预赛优秀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二)决赛
1. 决赛时间:2023年6月。
2. 决赛方式:采用专家集中听课的方式进行。
四、竞赛要求
1.参赛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性质一致;实验项目与实验教学大纲一致。
2.在学校的决赛中,要求参赛教师提交参赛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纸质版一份;提供参赛实验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一份,包括实验介绍,内容包括:实验目的、意义、实验材料、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方法、实验流程(每个环节的时间分配)以及实验预期结果等;并且比赛中将对实验的时间、仪器数量、实验的难易度及实验中必须要出现的结果等提出最低要求。
3.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0日前将实验竞赛预赛安排报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12室)。预赛结束后,请于5月31日前将塔里木大学第七届实验教学竞赛参赛人员统计表报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12室)。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竞赛办法和程序,并作好竞赛情况记录,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改动竞赛安排;确需改动时请至少提前两天报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备案。
五、奖励
本次竞赛设实验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从决赛选手中产生,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45%.学校将对竞赛获奖者进行表彰。
附件:
1.塔里木大学第七届实验教学竞赛评价指标
2.塔里木大学第七届实验教学竞赛参赛人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