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9〕114号)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经教师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批准重点项目5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专项10项,一般项目50项。共计65项(附件)。现就项目研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工作安排
1.本年度高教项目的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2024年12月。
2.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15日之前完成并提交《塔里木大学高教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至邮箱1483023190@qq.com。
二、经费划拨及使用
项目经费实施年预算制,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专项经费2.5万元/项;一般项目0.8万元/项。经费按两年预算,2023和2024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预算划拨。当年划拨的经费按照任务书预算计划严格执行。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实行专款专用,各项目在经费限额范围内,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和进度按规定报销。
附件:
1.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汇总表
2.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