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3〕77号)要求和学校2025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项验收项目包括2023年立项的教改项目,以及2022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教改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研究目标、任务和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研究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研究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程序及结论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立项任务书,认真准备材料、凝练成果,如实填写结项报告书,撰写研究报告,连同研究成果及相关实证材料,经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通过“教学一体化平台”上传结项材料。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论证,评出优秀项目,并公布准予结项项目。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验收项目总数的10%,延期项目不得评优。
(三)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须填写《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5),经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到高等教育研究所。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已办理延期结项的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若此次未能通过结项验收,将按终止撤项处理。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和《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附件3)两个材料骑马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2.《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4)一式一份。
(二)平台填报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学一体化平台”上传《项目任务书》《结项报告书》《研究报告》《成果一览表》签字盖章后的PDF文件以及成果实证材料(PDF格式,材料要求有目录并依次排序)。平台目前正在升级中,后续发布系统填写说明。
(三)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审核后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212室),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须完成线上平台填报。确有特殊情况办理延期结项的,请填写申请表于2025年3月18日前提交行政楼212室,逾期不予办理。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精心组织,严格审核。对结项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管理办法处理,并追究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陆老师 0997—4680196
附件:1.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名单
2.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3.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4.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一览表
5.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评估中心)
2025年3月13日